增值税减免税费如何做分录

2018-01-03 16:4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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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免税的会计处理问题,应关注6号文件和10号文件。其中,6号文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它减免的对象是“税款”而非“收入”。所以增值税减免税费如何做分录?我们需要了解文章内容!欢迎阅读!

增值税减免税费如何做分录

答:一、第一种、附加税是根据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计提,免税的情况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为0,所以附加税不必计提。

所以,在实现销售后,做: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暂时不计提附加税,等缴纳增值税时再计提。增值税减免,附加税种就不用计提了。

二、第二种:计算增值税时同时计提,免税时作为营业外收入。

(一)在实现销售后,做:

1、计算增值税: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现金)

增值税减免税费如何做分录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计提附加税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二)免税后:

1、免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2、同时,应该免附加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贷:营业外收入——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

(补贴收入或税收减免可以分设。减免的增值税属于补贴收入,附加税属于税收减免)

增值税减免税费如何做分录?就以上的两种情况,会计学堂小编认为第二种更符合相关规定。好了,希望本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感谢阅读和欢迎与我们的会计答疑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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