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厂家定金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对于给厂家定金的会计分录,首先我们需要明白何为“订金”?
“定金”是一个法律概念,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定金数额可以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总价款的20%,超过20%部分无效。
因此,对于给厂家定金的会计分录,如下:
1、通过预付账款核算:
借:预付账款:XX单位预付定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2、通过其他应收款核算:
借:其他应收款:XX单位预付定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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