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报表年报亏损如何上报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八条:“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亏损,应当按照规定的期限,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得税申报表和年度会计报表、”
亏损企业在年度终了四十五日内,应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年度所得税申报表,申报企业亏损。
由于会计与税收对损益的计算与纳税所得计算时目的不同,因此,对于收入费用、利润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等确认与计量方法亦不同。
所以,按照会计政策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或亏损),对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计算结果往往存在着差异。
年报所交的所得税如何在财务报表中提现?
是根据企业利润表中:利润总额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基数”
1.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2.应纳税所得额=报表利润总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纳税调整-纳税调减-以前年度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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