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方和贷方可以是同个科目吗?
答:借方和贷方可以是同个科目,完全有可能出现这样情况,主要在本科目明细分录错误,以后发现必须更正,所以同一个会计科目分录既有借方又有贷方。
明细错误用简易方法不用红字修改分录
当年6月填制记账凭证,修正
借:其他应收款—管理部(备用金)
贷:其他应收款—生产部(备用金)
(原始凭证实际是管理部收款备用金)
1、“借”和“贷”是抽象的记账符号。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用以指明记账的增减方向、账户之间的对应关系和账户余额的性质等。而与这两个文字的字义及其在会计史上的最初含义无关,不可望文生义。“借”和“贷”是会计的专门术语,并已经成为通用的国际商业语言。
2、“借”和“贷”所表示的增减含义。“借”和“贷”作为记账符号,都具有增加和减少的双重含义。“借”和“贷”何时为增加、何时为减少,必须结合账户的具体性质才能准确说明。资产类,费用类是“借”增“贷”减,负债类,所有者权益类,收入类是“借”减“贷”增。根据会计等式“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可知,“借”和“贷”这两个记账符号对会计等式两方的会计要素规定了增减相反的含义。
看完本篇文章,对于借方和贷方是否可以是同个科目相信您知道了其答案是肯定的。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会计学堂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