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工资能否计入研发支出?
答:对于财务人员工资能否计入研发支出,小编只能说一句:财务人员等未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相关工资费用不得计入研发费用申报加计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3)70号)的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二)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
(三)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
(四)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
(五)研发成果的鉴定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规定,企业从事研发活动的下列费用支出,可纳入税前加计扣除的研究开发费用范围:
(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
(二)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三)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
(四)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
(五)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六)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
(七)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八)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费用。
看完了本篇文章,对于财务人员工资能否计入研发支出相信您心中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欢迎您多多关注会计学堂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