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领用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2018-01-17 16:03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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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领用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是什么呢?其实是根据规定,不动产属于不得从销项税中抵扣的进项税之一,不动产的进项税是要转出的哦,请看下文详细介绍!

不动产领用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不动产领用外购的材料 进项税要转出.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计入固定资产的办公智能设备;(如监控设备,其他如机器设备是允许抵扣的)

(2)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动产领用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

(4)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5)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6)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不动产领用外购的材料,增值税应税项目用于非应税项目,因为进项税必然有一个销项税,才能计算增值税,如果外购的材料还没有做成产品,那就失去了销项税的机会,就不能抵扣进项税了,所以税法规定不动产领用外购的材料进项税要转出;

不动产领用自产产品则视同销售,有一个与进项税相对应的销项税,才能计算增值税

不动产领用商品进项税额转出的原因上文小编介绍了几点,大家还有疑问的,可以点击窗口和老会计在线互动答疑,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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