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电话费作职工福利的票据有何规定?
答:一般来说给员工的福利是可以计入到福利费的,比如你们给员工的交通补助,饭补,及其他补助,通信费的话最好不要冲福利费,因为这个税法有规定是说在300以内的因公的部分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所以这个是比较大的一个,最好不要这个名目。
是在不行,到年底可以给员工组织活动啊什么的,就可以计入到或从费,不过一定要有活动费的发票的,就可以直接计入到福利费了。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
规定,《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三)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可以税前扣除的包括各项福利性支出和补贴,对于补贴部分应该是没有发票的。所以可以税前扣除的是否必须要有发票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掌握不清的可以就具体问题咨询主管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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