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票公司与收款公司不一致怎样来处理这个分录
答: 收款人名称和发票开具单位不符处理方法如下:
公司购的办公耗材,是用转账支票付给本市(不是北京)的一家公司,但是发票是这家公司的总公司北京开过来的,我现在的支票根收款人名称和开过来的发票的开票单位名称不一致怎么处理,请高手指教。
税法上没有就此情况定性为违法行为,但根据规定,这样取得的发票,取得方不得用于抵扣。
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 (三)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支付货款、劳务费用的对象。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
劳务,支付运输费用,所支付款项的单位,必须与开具抵扣凭证的销货单位、提供劳
务的单位一致,才能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
具体的会计分录:
A给你开收据,并注明代收**款,借:其他应收,贷:货币
来发票时用发票做账,借:费用,代:其他应收
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这种情况到还是经常有,开票公司与收款公司不一致怎样来处理这个分录?内容大家是否都了解清楚了呢?如果各位还有什么疑问的话,欢迎向我们的老会计答疑提出,我们将会针对你的问题,详细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