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公司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答:公司开办费如何进行会计核算,对于这一问题的具体回答可以阅读本篇文章哦,如下:
【案例分析】
一公司2008年7月份开始生产经营,前期发生的开办费总额96万元,该开办费对损益没有影响,其把开办费自开始生产经营的月份起分5
年进行摊销,即7月份开始摊销开办费,
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960000
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 960000
本年度允许税前扣除额=96 万元÷5 年÷12 个月×5 个月=8(万元) 请问该怎样进行纳税调整?
[分析]:
根据新的会计准则的规定,当开办费对未来的损益没有影响时,应把开办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因此,作如下纳税调整。
2008 年应调增所得额=96-8=88(万元) 2009 年至2012 年每年应调减所得额=96÷5=19.2(万元) 2013 年应调减所得额=96
万元÷5 年÷12 个月×7 个=11.2万元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开办费”,而不是通常所认为的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在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性摊销。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未对开办费有明确规定,如以后无新的规定,则按照新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即比照会计核算的重要性原则,将不对损益产生影响的一次性计入当期损益,对损益产生影响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作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
年”。因此,纳税人在年终申报所得税时,应做好纳税调整工作,并建立“开办费税前扣除台账” 或备查登记簿,为以后年度准确申报税前扣除(调减)额打好基础。
看完了本篇文章给您带来的案例分析,关于公司开办费的会计核算您是否都知道了呢?如果您还是不清楚的话,可以购买我们的课程哦,会计学堂的课时有非常丰富的会计干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