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收票据的内容
应收票据是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商业汇票是一种由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承兑人不同,商业汇票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二、应收票据的账务处理
为了反映和监督应收票据取得、票款收回等经济业务,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科目进行核算。
(一)应收票据取得的核算
取得应收票据时,无论是商业承兑汇票还是银行承兑汇票,无论是带息商业汇票还是不带息商业汇票,均应按其面值入账。其账务处理为:
1、因债务人抵偿前欠货款而取得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票据的面值]
贷:应收账款
2、因销售商品而收到的应收票据时:
借:应收票据 [票据的面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增值税的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核算
1、应收票据到期值的计算
不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
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据面值×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下面我们主要分析带息应收票据到期值中票据期限的计算问题,应收票据期限有两种表示方式:
一是以“天数”表示。即采用票据签发日与到期日“算头不算尾”或“算尾不算头”的方法,按实际天数计算到期日。
例如:7月18日出票60天到期,求到期日
“算头不算尾”:
7月:31-18+1=14天
8月: 31天
9月: 15天
合计: 60天
“算尾不算头”:7月:31-18=13天
8月: 31天
9月: 16天
合计: 60天
所以到期日为9月16日。
二是以“月数”表示。即票据到期日以签发日数月后的对日计算,而不论各月是大月还是小月。例如:4月16日签发、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7月16日。如果票据签发日为月末的最后一天,则到期日为若干月后的最后一天。例如1月31日签发、1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2月28日或29日;若2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3月31日;若3个月到期的商业汇票,到期日为4月30日,以此类推。
2、到期收回应收票据的会计处理
若为不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 [票据面值]
若为带息商业汇票,到期收回时:
借:银行存款 [到期值]
贷:应收票据 [票据面值]
财务费用[票据面值× 票面利率×票据期限]
(三)商业汇票背书转让
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或“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应收票据”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