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票双抬头稽核比对能通过吗?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3号公告最新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货物时应准确填报企业名称,确保海关缴款书上的企业名称与税务登记的企业名称一致
公告发布之后,税务机关将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抵扣范围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海关采集的缴款信息进行稽核比对时候更加的严格,双抬头发票比对不符。
遇到这种情况,请到税务局咨询。因为根据3号公告,稽核比对不相符,所列税额暂不得抵扣,待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一致后,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税局需要核查确认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业务是否一致,需要提交异常数据核对申请书以及其他资料
海关票双抬头抵扣怎么规定的?
(1)进口货物没有区分纳税人的,进口的时候按货物品种不区分税率,如17%或13%. 只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税率是多少,就低扣多少
(2)如果,进出口公司是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真的可以抵扣,没有相关的法规规定不可以抵扣,所以就可以抵扣了
(3)
1.进口合同及代理协议要在货物进口前在你司所在国税备案
2.双抬头的海关关税、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抵扣
(4)你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的政策法规科咨询,有些税务专管员可能不是很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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