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简易计税的请示是怎样的?
答: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需要资料如下: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申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变更增值税简易征收后多久可以更改?
答:按最新税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依据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就上述内容关于变更简易计税的请示是怎样的财务人员们是否了解了呢?若对此还有不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会计学堂的答疑老师,更多相关精彩内容尽在会计学堂官网,本文到此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