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盈余公积计提到多少不用计提了?
答: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法定盈余公积”是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在有盈余后提取的一种公积金,没有盈余将无从谈起。法律规定应该提取,并没明确不计提的处罚,但有法还是要遵循。
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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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一定要提取吗?
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的提取与否由他们的名称就可判断,“法定”必须提取;“任意”即自己决定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是国家统一规定必须提取的公积金,它的提取顺序在弥补亏损之后,按当年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已达到注册资本50%时可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可用于弥补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但企业用盈余公积金转增资本后,法定盈余公积金的余额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任意盈余公积金是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会的决议,从公司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公司法》第167条第3款规定:“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可以提取任意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的提取与否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盈余情况决定,法律不作强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