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标准是怎样的?
答:商业保险所得税一般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根据财税〔2017〕39号的政策内容:
自2017年7月1日起,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
单位统一为员工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应分别计入员工个人工资薪金,视同个人购买,按上述限额予以扣除.
2400元/年(200元/月)的限额扣除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标准之外的扣除.
机动车的商业保险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主要还是要看这个机动车的用途,摩托车,小汽车不能准确划分用途的车辆的商业险不能税前扣除;
和生产经营必须相关的,比如运输车辆、挖掘机等特殊功能的机动车,商业险可以税前扣除.
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按上述规定,新所得税法中财产保险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并与取得收入有关的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系的利益的保险.
因此,属于企业的财产并用于生产经营的汽车,企业为其缴纳的汽车强制险可以在税前扣除,汽车商业险可否在税前扣除要视是否为生产经营活动中必要的正常的支出来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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