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回会计分录怎么写?

2018-01-29 11:16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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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跟一般的企业的会计准则不同,所以行政单位的记账分录也有所不同,比如垫付工资或者预付货款,本文来为大家解答行政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回会计分录怎么写。

行政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回会计分录怎么写?

垫付的时候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

收回的时候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行政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回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会计是以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和监督事业单位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是预算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行政单位会计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行政机关和实行行政财务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行政单位核算、反映、监督本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及其结果的专业会计。

企业会计是会计的一个重要分支,核算和监督企业资金运用、资金来源、企业的成本和费用,以及经营所得的财务成果,借以分析得失,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一种管理活动,其具体内容随企业的性性质和经济业务的繁简而异。按企业的性质,有商业企业会计、工业企业会计、农业企业会计、施工企业会计和交通运输企业会计等;按会计内容和侧重面,有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行政单位垫付工资后收回会计分录怎么写,相信大家看完已经知道了,如果还需要更多的财务知识,欢迎在窗口与会计学堂老会计们互动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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