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用发票金额与付款金额不一致怎么办?
付款金额与收到发票金额不一致,如果不再结算了,则盈余作为无法支付的应付款计入营业外收入,亏空作为无法收回的预付款计入营业外支出。
如果以后还需要清算,则计入往来科目。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怎样做账?
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是很常见的事情。
主要有几种: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
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
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
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平销行为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规定:
1、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无论是否有平销行为,因购买货物而从销售方取得的各种形式的返还资金,均应依所购货物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冲减的进项税金,并从其取得返还资金当期的进项税金中予以冲减.应冲减的进项税金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应冲减进项税金=当期取得的返还资金X所购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2、普通发票,做营业外收入,交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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