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
答:对于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我们看一下相关的规定:
一、从颁布政策时间考虑,《征管法》2001年实施,而《行政强制法》是在2012年实施,按照《立法法》的判定原则,新的规定优于旧的规定,纳税人计算缴纳滞纳金应按《行政强制法》规定,不可以超过税款本金。同时,税务机关作为行政部门,也应该执行《行政强制法》。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据此,滞纳税款加收的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滞纳税款本金的问题,不是理论派、实战派或征纳双方及法律界人士来评说,也不是基层法院几个判例来形成定论,而只能以法定的法律解释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裁决为法律适用依据。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文章,对于本文给您带来的这两条依据,对于滞纳金是否可以超过本金的说法,您的看法是什么,欢迎您积极参与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