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核定扣除是否还需要发票?
答:对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后是否还需要发票,先看一下以下的规定: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文规定了取得有效扣除凭证的时限,该文件第六条规定,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另外,《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按照注明的金额及增值税额一并计入成本科目;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取得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按照注明的买价直接计入成本。因此,从企业所得税层面来讲,即使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了,但企业所得税成本扣除时仍然需要凭发票扣除。
二、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也就是实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企业,增值税发票并非是进项税额扣除的前置要件,即使没有取得增值税发票仍然可以核定扣除相应的进项税额。因此,单纯从增值税方面来讲,农产品进项税税额核定扣除意味着不需要索取增值税发票也可以扣除。
综上所述,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后索要发票保险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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