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应该怎么处理?
答: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
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扣缴义务人可将其用于代扣代缴费用开支和奖励代扣代缴工作做得较好的办税人员;
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
个人所得税代征手续费: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公司,可以向当地的地方税务局申请,由税务机关付给代征税额2%的手续费;
这是因为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属于公司的日常工作,而是为税务局工作,因此应当适当的予以报酬.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怎么处理?
答:根据相关规定:没有对扣缴义务人取得的手续费收入指定用途,故对此可分为两种情况处理:
①如扣缴义务人不用作奖励办税员(财务人员)个人的而纳入企业作为其他用途的,则应作正常生产经营以外取得的收入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②如扣缴义务人用于奖励办税人员的,取得收入可挂往来账科目,不作为收入处理;办税员(财务人员)取得代扣缴义务手续费的奖励收入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个税返还即个税手续费返还:是指企业代扣代缴员工个税时可以相应地从税务机关按2%比例取得返还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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