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工作的一般程序是:
(1)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的选择。
(2)组成审计组和了解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3)编制审计方案,制定审计计划。
(4)审计实施方案的批准及调整。
(5)下发审计通知书。
(6)提出书面承诺要求。
(7)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审计结果。
(8)内部控制测试和余额测试。
(9)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及复核。
(10)审计总结。
(11)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12)审计报告及其复核。
(13)审计处理、审计处罚和审计建议。
(14)审计听证。
(15)审计复议。
(16)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