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设备租赁费的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购买资产时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记入“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租赁开始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收到租金时再确认当期增值税。
因此,关于设备租赁费的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可以这样处理:
【案例分析】
假设某融资租赁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购入资产的价值成本为1000000元,融资租赁合同总额1500000元(不含税),分10年等额偿还。不考虑未担保余值,租赁期满后融资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租赁期间以第一年为例,计算出实际利率为8.14%(插值法计算),第一年末确认的融资收益为81400元,融资租赁的会计确认与计量如下:
⒈购入设备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万元
贷:银行存款117万元
⒉租出设备
借:长期应收款——应收
融资租赁款150万元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赁资产100万元
未实现融资收益50万元
⒊第一年收取租金,分配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17.55万元
贷:长期应收款——应收融资租赁款15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中(销项税额)2.5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8.14万元
贷:租赁收入8.14万元
⒋租赁期届满
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所有权转移给承租方,出租方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看完了会计学堂给您带来了一个案例分析,对于设备租赁费的进项发票的会计分录您能够单独写出来了吗?更多会计知识,尽在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