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开发票吗?

2018-03-01 10:02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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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公司会在异地开办分公司拓展公司业务,那么在异地开展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能开发票吗?这是很多财务人的疑问,下面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介绍这个内容供大家参考,欢迎阅读!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开发票吗?

非独立核算是什么?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

税法对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开发票有没有什么规定?

税法上没有就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的核算进行规定.

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管理的需要自行选择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具体由总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加以选择.独立核算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非独立核算不作为一个单独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均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实施细则》和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开发票吗?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增值税纳税地点:(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因此,分公司无论是否为独立核算,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与总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就应该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缴纳税款,开具发票.经有权的税务机关批准汇总纳税的,按汇总纳税的规定缴纳税款开具发票.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可以开发票吗?非独立核算公司就是报送由上级进行核算,但是税法并没有规定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能开发票,因此,非独立和苏纳的分公司是可以开发票的,谢谢大家的阅读,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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