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收入是“现金支出”的对称,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即指银行回笼货币。在我国,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人民币是唯一合法的通货,现金收入即回笼流通中的人民币。广义则指社会各单位收入现金,如:商品销售现金收入、储蓄现金收入和非商品服务费收入等等。
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
各单位在办理经济业务时,可按国家现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下列范围内收取一定的现金:
(1)单位或职工交回差旅费剩余款、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
(2)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
(3)不足转账起点(起点为100元)的小额收入等。
除上述项目可直接收入现金外,其余收款业务原则上都须通过银行转账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