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教育经费支出要不要纳税调整?
答:新的准则,职工教育经费不准计提;
只要实际支付金额,不超过工资总额的2.5%,不用调整;
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
或者是只计提、没有实际列支的,需要作纳税调增处理.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数超过当年工资总额的2.5%,可以在下一年度再抵扣.
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怎么进行核算?
答:职工教育经费的提取和使用在"应付职工薪酬"账户进行核算;
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来源在统一单位和统一核算的公司(包括施工企业),可在工资总额2.5-5%的范围内掌握开支,直接列入生产成本(流通费).如有不足,其不足部分,属于企业开发新技术、研究新产品的技术培训费用的,可直接在成本中列支;属于其他的职工培训费用,则仍在企业税后留利中开支.
工会经费中的职工业余教育费,仍然用于职工业余教育方面.基层工会一般可在其留成经费(行政拨交工会经费的60%部分)的25%范围内列入工会预算掌握使用.
基本建设单位举办职工教育的经费,在基本建设投资中开支.
原规定由企业成本或营业外开支的有关职工教育的经费,都改在工资总额2.5%范围内开支,营业外不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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