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应该如何处理?
答:按照规定,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上级总工会组织会按一定的比例返还给企业的工会组织,作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活动经费。如果企业工会组织单独建立了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直接进入工会组织的账户,作为工会组织收入进行核算。如果企业工会组织没有单独建立工会经费核算账户,那么,返还的工会经费应当进入企业财务部门的账户进行核算。收到返还工会经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工会组织支付活动经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或现金)科目。
上级总工会组织返还的工会经费是给企业工会组织的,作为企业工会组织的收入,并不是给企业的,所以不能作为企业的收入。而企业工会组织是根据《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由上级工会组织批准建立的,属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为免税收入。
因此,对于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可以这样做:
1.计提工会经费时:
借:管理费用——工会经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
2. 上交工会经费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3.返还工会经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4. 返还工会经费使用时:
借:其他应付款—工会经费
贷:银行存款
看完了会计学堂给您整理的收到返还的工会经费的处理方法,您是否知道这一问题该怎么做了呢?更多关于工会经费的干货,可以继续关注本网站文章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