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费报销标准多少比较合理?
私车公用现在已经很普遍了。
看情况,可以按比例报销,例如油费80%,过路费实报实销。
财务管理上对汽油费报销限额的规定
真实性:汽油费必须真实,内容真实,且形式真实,即票据是真实的。不能由其他票据代替,或不同形式的车票代替。
其次是合理性:费用报销要合理,比如加油最大量是否与油箱满载量相当;用油是否与实际情况相当,一天加几次或短期内加油量与路程相符;
再次相关性,私人的费用或者不相关的费用不得报销。
如果以上都无法判断,就以按月规定以最高限额报销,机关事业单位按国家或省政府财政厅相应规定。企业单位由公司内部自行制定,并形成文件方式,限额一般一年内不得变动。
报销油费能否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245号)规定:
一、因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而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付的收入,均应视为个人取得公务用车补贴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二、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
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人,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根据以上两个文件的规定,我们理解,公司以报销汽油费方式支付个人的“车补“时,可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一般都是由各地税务机关以文件形式加以规范,请咨询主管税务机关贵公司所在北京地区的扣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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