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个人车辆租借给公司如何入账?
签定租赁合同,凭合同到税务局开租赁发票,支付租赁费时:
借:管理费用---租赁费
贷:现金
不计提折旧。
营改增后个人车辆租借给公司如何纳税?
公司与车主签订车辆租用协议,车主收取租金。公司所付租金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但必须取得正式发票;车主须到税务局申请开租赁业发票,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并按“财产租赁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的规定,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因此,个人出租车辆应当按照“财产租赁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2、私车公用的情况下,企业可以与车主签订汽车租赁协议,协议中约定汽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由企业承担。则相关的汽车油费、过路费、修理费开具公司的名称可以报销并在税前扣除。但以个人名义开具的发票,如保险费、车船使用税等不得在税前扣除。
3、车辆租赁,属于营改增范围,按3%缴纳增值税,为月销售额5000-20000元、每次销售额30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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