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高管的配车费用是否缴纳个税?
显然需要缴纳个税,理由如下。
政策依据:
根据国税函【2005】364号的规定,企业购买车辆并将车辆的所有权办到股东个人名下,其实质是为股东进行了红利性质的实物分配,应按照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20%。比如车价20万元,应纳个人所得税=20/(1-20%)*20%=5万元。
高管为什么可以都不用缴纳个税,或者说缴纳的个税少?
由于企业所得税对个人消费不进行限制,导致个人所得税主体为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消费的股东高管不但不缴纳个税,消费还可以在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作为费用扣除。
我国企业所得税在费用扣除方面向来是比较宽松的,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行等,几乎没有什么限制条款,更有甚者,财税(2013)37号文中规定:企业自用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企业高管的配车费用是否缴纳个税,其实不只是个税,作为高管是个税的高位征收区,所以企业有专门的税收筹划的,会计学堂整理的内容如上,大家有没有get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