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所说的投资是指对外投资,包括金融资产(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有关内部会计控制的要点如下:
(1)投资业务通常经过立项申请、可行性分析、董事会决议、投入资本、会计记录、投资监督、收益计算、投资收回等环节。
(2)立项申请由投资管理部门负责。立项申请报送董事会前,投资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和财务部进行调查论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未经董事会授权批准,投资管理部门不得擅自进行投资。
(3)董事会应及时对立项申请(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论证。董事会形成的投资决议应当以书面文件的形式予以记录,并对这些书面文件进行编号控制,以便日后备查。
(4)投资项目获董事会批准后,财务部门应该依据董事会决议、投资计划书,协助有关部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财务部门在进行会计处理时,应进行以下检查:①与投资项目有关的文件(如董事会决议、投资合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文、资产评估证明、财产转移清单等)是否齐全、是否合法;②相关文件、账单(如投资计划书、财产转移清单等)的内容是否一致;③其他有关部门和人员在单证上的签字是否齐全。
(5)财务部门应该加强对投资收益的核算与管理。对于收到的利息、股利要及时入账。
(6)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应该定期对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投资进度、资金投向、投资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