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收入
(一)补助收入
1.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按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从财政部门取得的事业经费。
2.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二)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按规定应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
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对外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外单位捐赠未限定用途的财物、其他单位对本单位的补助以及其他零星杂项收入等
事业单位支出
(一)事业支出的核算
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实际支出。
事业支出的具体内容
(二)经营支出的核算
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以及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单位结转的已销产品实际成本。
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开展经营活动发生的应列入劳务或产品成本上升的各项费用,应先通过“成本费用”科目进行归集,完成劳务或产品时,再转入“产成品”科目,结转已销产品成本时,再转入“经营支出”科目。
(三)成本费用的核算
成本费用—→是指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发生的应列入劳务(产品、商品)成本的各项费用。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事业单位应设置“成本费用”科目。
(四)销售税金的核算
销售税金—→是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按规定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等。事业单位应设置“销售税金”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