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实际发生的成本可以入今年的账吗?
去年的费用不可用今年的发票报销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了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所以去年的发票必须在汇算清缴前取得,您单位取得的该发票计入去年的账中。
跨年的费用发票可以做账吗?
会计上,跨年度的费用发票可以入账。税法上,如果你单位所得税是查账征收方式,跨年度的费用不能在本年度税前扣除,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做纳税调整的。
去年发生的成本,今年才收到发票,会计税务上如何处理?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亏损企业追补确认以前年度未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支出,或盈利企业经过追补确认后出现亏损的,应首先调整该项支出所属年度的亏损额,然后再按照弥补亏损的原则计算以后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并按前款规定处理。
如果上年没作会计处理,可按上一个文件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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