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稽查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
公司违规购很多中小企业是以销项定进项,不按实际销售申报的,每月下游要多少票,上游就搞多少进项票,这样进项票的压力就很大,没有计划就很被动,特别是年底,客户要发票,没发票不结款,企业催上游开票,上游各种原因开不足,怎么办,找其他人挪票、找虚开公司买票,这种情况在产业聚集地特别常见。
买进项税票,先被税务稽查查出,要求进项税额转出,怎么做分录?
借 库存商品59500 贷 应交税费 营销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59500 交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转出未交增值税 59500 贷方 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59500 借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59500 贷银行存款 59500会计学堂整理的。
税务查出假的进项税票 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上述会计处理参考了国税发[1998]044号规定的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但是在财政部最新下发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文件中,并没有“增值税检查调整”这个科目,因此可以将上述“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替换。(如果公司财务软件不能自行增加“增值税检查调整”明细科目的话,建议通过“进项税额转出”核算)。
税务稽查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有时候文字表述的再多,也不及在工作中实践一把,但也不代表这些经验没有价值,相反和实践而来的真知一样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