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审计的对象有:
① 财政部门中的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如省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处、市级财政部门的政府采购管理科;
② 集中采购机构,一般指各级政府采购中心;
③ 采购单位,一般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财政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使用财政性资金办理政府采购事项的非企业性单位;
④ 政府采购中介机构,是指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招标能力,并经财政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政府采购招标等中介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如招投标中心、招投标事务所等;
⑤ 政府采购供应商,主要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包括定点采购供应商、协议供货方式的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