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1)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精神,有问题的外来原始凭证应作如下处理:
(1)不真实、不合法的,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2)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会计人员有权予以退回,要求其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更正、补充。
您好!内账可以用复印件。 答
你好,向对方要复印件,加盖对方公章做账 答
不是,通用原始凭证是指日常管理、行政及会计等工作中,支付费用、收入金额以及其它可能性的有效凭据,其主要包括通知单、发票、收据、日记帐簿、购货单、出售单、结存单、合同等。而外来原始凭证是指其他单位生成的凭证,例如银行凭据、税务凭据等。 答
您好 原始凭证要两份 内帐用复印的原始凭证做账 答
借款的要有借款协议或者借条,做其他应收或者其他应付处理 答
微信扫码加老师开通会员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