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出租不动产如何选择计税方式?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出租涉及房产税、财产租赁合同印花税、增值税及附征,其中企业所得税纳税人还涉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年终实行汇算清缴。
不动产所在地与其机构所在地均在我市范围内,但不在同一区县的,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按增值税缴纳地点所在地的城建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出租不动产如何开具发票?
一般纳税人出租不动产应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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