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半成品算在哪个科目里?
自制半成品是指已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交付半成品仓库,但尚未制造完成商品,仍须继续加工的中间产品.
调账时,应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其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企业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外购的半成品(外购件)应作为原材料处理,不在本科目核算.
已经生产完成并已检验送交半成品库的自制半成品,应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成本"科目.对于从一个车间转给另一个车间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的成本,应在"生产成本"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从半成品库领用自制半成品继续加工时,应按实际成本,借记"生产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期末库存自制半成品的实际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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