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售价金额法会计核算

2017-05-16 15:40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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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能够按照商品的品名、规格反映和监督商品的进、销、存数量和售价金额的变动情况,便于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和控制。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能够按照商品的品名、规格反映和监督商品的进、销、存数量和售价金额的变动情况,便于加强对库存商品的管理和控制。但是,由于采用售价记账,遇有商品售价变动,就要盘点库存商品,调整库存商品的金额和差价,核算工作量较大。因此,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法一般适用于小型批发企业和经营贵重物品的零售企业。

一、科目设置

1、售价记账

库存商品的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统一按售价记账。总分类账反映库存商品的售价总额,明细分类账反映各种商品的实物数量和售价总额。

2、分户核算

库存商品的明细分类账按商品的编号、品名、规格、等级分户,按商品的收、付、存分栏记载数量和金额。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该账户记载库存商品售价金额与进价金额之间的差额,定期分摊已销商品的进销差价,计算已销商品的进价成本和库存商品的进价金额。

二、具体会计核算科目

1、收到发票时

借:商品采购 (商品的实际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考虑进项税)贷:银行存款

2、商品办理入库

借:库存商品 (依据售价核算)

贷:商品进销差价

商品采购(依据进价核算)

注:上述分录,如果企业发票与商品同时收到,可以合并处理。

3、商品对外销售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此处成本的金额,与上述确认收入的金额一致)贷:库存商品

截止此处,库存商品余额结转为0.

4、结转进销差价

月末结转进销差价时,仍然采用《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计算方法进行计算和分摊。本月已销商品应分摊的进销差价=本月“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方发生额×差价率。

其中差价率=(月初商品进销差价+本月新增进销差价)/(月初库存商品余额+本月库存商品借方合计数)具体会计分录为:

借:商品进销差价

贷:主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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