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转其他应收款的会计分录怎么写?
答:财税【2008】83号: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借款出去时,
借:其他应收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收回这笔借款,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会计学堂提醒您,加强“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管理,正确核算该科目对于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至关重要,管理好该科目能够避免单位资金长期占用,还能挽回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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