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进行持有至到期投资摊销?
为什么要摊销,是实际利率法的适用
实际利率法又称“实际利息法”,是指每期的利息费用按实际利率乘以期初债券帐面价值计算,按实际利率计算的利息费用与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应计利息的差额,即为本期摊销的溢价或折价。
实际利率法中的实际利率,是指使某项资产或负债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于当前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持有至到期投资如何摊销?
举例说明:
甲公司花了105元买了面值为100元的债券(票面利率3%,5年后到期),假设5元(即105-100)溢价不摊销的话,那么到了到期日,分录借方是100现金,贷方是105元债券,那差额5元无处可去,只有计入损益。但把5元计入到期日当天损益显然不符合一般原则(权责发生制),因为在买入当天就会预见到会有5元这样的“损失”,所以合理的做法是,要(以一种合适的方法)在5年存续期内摊销到损益(免得最后一天确认这损失),使得每年确认的利息收入=100×3%-摊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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