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无法确定时确认收入该怎么做会计处理?
答:收入准则对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的确定规定了以下原则: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的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以上四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才能确认收入,任何一条件没有满足,既使收到贷款也不确认收入。这充分体现了会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1406
发出商品)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但已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对于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应按发出商品的实际成本(或进价)或计划成本(或售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科目。
【案例分析】
甲企业商品已发出,因相关的经济利益不是很可能流入企业,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根据谨慎性原则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发出商品 160,000.00
贷:库存商品 160,000.00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关于成本无法确定时确认收入的会计处理,您现在清楚了吗?对于本文的案例分析,您需要看一下上述的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