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的收据是否可以作为报销凭据呢?
答:小编认为,车辆违章的收据是不可以作为报销凭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凭证(以下统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且该单位或者个人发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或者增值税征收范围的,以该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二)支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政府性基金,以开具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三)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部门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交通违章罚款入账依据:
同时: ⑴交通违章罚款,应该由汽车司机个人支付,单位不能报销。
⑵如果有相关人员签批并且单位同意报销,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但是不能税前扣除,年终要做纳税调整。因为按照税法规定,汽车违章罚款不能在所得税前列支。
⑶营业外支出核算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净支出包括: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罚款支出、捐赠支出、非常损失。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文章,对于车辆违章的收据是不可以作为报销凭据的,这下您应该非常确认了。更多会计方面的知识,尽在会计学堂,欢迎您的多多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