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是指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主要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实行预算管理的其他机关、政党组织等。
会计凭证:是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按一定格式编制的据以登记会计账簿的书面证明。用来记载经济业务的发生,明确经济责任,作为记账根据的书面证明。有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前者是在经济业务最初发生之时即行填制的原始书面证明,如销货发票、款项收据等。后者是以原始凭证为依据,作为记入账簿内各个分类帐户的书面证明,如收款凭证、付款凭证、转账凭证等。
行政单位会计(Accounting Of Governmental Units)
各级行政党派、政协机关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及其结果的一种非营利组织会计。这种会计的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 机关和检查机关以及党派、政协机关,客体是国家预算资金的取得、使用和结果;职能是核算和监督国家预算资金款项的领报,目的是提高社会效益。以下列举行政单位常见的会计凭证种类。
一、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书面证明,是会计事项唯一合法凭证,登记明细账的依据。行政单位原始凭证主要有:
1.收款收据;
2.借款凭证;
3.预算拨款凭证;
4.固定资产调拨单;
5.开户银行转来的收、付款凭证;
6.往来结算凭证;
7.库存材料的出库、入库单;
8.其他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经过的凭证和文件。
二、记账凭证
记账凭证是由会计人员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的,并作为登记账簿依据的凭证。行政单位的记账凭证主要包括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账凭证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