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酒店营业收入的确定,必须以酒店各项服务已经提供,同时收回相应的足额的价款获取的受区价款的合法证据为标志。
2、营业收入按实际价款计算,发生的各种折扣、回扣冲减当期营业收入。各级领导应严格按规定的折扣权限签单。需对外支付佣金时,应有经办部门以书面的形式向主管领导请示,经同意,在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支付,如需代领,代领人必须经主管领导确认。
3、营业收入应按配比的原则记账,与同期发生的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营业税金及财务费用同时反应,预收的房租等应按预付期分期计入营业收入。
4、酒店的一切收入均需经财务部入帐核算。各收银点当日收到的现金、支票、信用卡消费等票据经夜审核准后,于次日上午全部上交财务部;各营业部门预收的包餐、包房定金应及时如数上交财务部。
5、严格按国家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计提各项税金、基金,按时纳税。
6、酒店的利润总额计算公式: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税金-营业成本-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汇兑损益7、按照酒店董事会的规定,全年应上缴的利润,按年计划数分四个季度预交,悼念中介算是经年审后,多抵少补,保证全年计划数。
8、酒店全年缴纳所得税后利润,按照旅游企业财务制度的规定,以如下顺序分配:A、支付被没收财务损失和各项税费的滞纳金、罚金;B、弥补以前年度亏损;C、按照董事会规定的比例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D、按酒店董事会规定的金额,上交未分配利润。
9、 公益金只能用于职工住房的购建、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并必须通过董事会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