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公司无形资产如何去确认?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无形资产 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1) 外购的无形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 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2) 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以开发过程中该资产符合资本化条件 后至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3) 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 的无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符合无形资产定义中的可辨认性标准:
1、能够从企业中分离或者划分出来,并能够单独或者与相关合同、资产或负债一起,用于出售、转移、授予许可、租赁或者交换.
2、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无论这些权利是否可以从企业或其他权利和义务中转移或者分离.
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
商誉的存在无法与企业自身分离,不具有可辨认性,不属于本章所指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自创商誉以及内部产生的品牌、报刊名等,不应确认为无形资产.
技术公司无形资产如何去确认?上文介绍了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以及国税规定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是什么?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