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内容的载体,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是加强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对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维护国家经济秩序有着重要意义。然而近年来,假发票问题屡禁不止、愈演愈烈,已经成为社会公害,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大量税款流失,变造、伪造发票和使用假发票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甚至可能是犯罪行为,应成为国家审计关注的一项重点内容。对假发票问题开展审计,不但可以为国家追回大量税款,而且还可能发现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
一、假发票的危害
假发票横行,不仅扰乱了国家税务管理秩序和财经秩序,也为贪污、侵吞国家资产等经济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具有严重的危害性。一是假发票侵蚀了国家税基,严重扰乱税收管理秩序,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二是假发票为财会造假、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有资产等经济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伪造发票败坏社会诚信,假发票的使用会使经营收入和成本失真,造成利润虚假,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二、现阶段假发票的主要表现形式
(一)发票是假的,内容也是假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由单位和个人违法私自印制、伪造、变造的发票,是真正意义上的假发票。单位和个人使用了这种假发票,同时经济活动内容也是编造的,比如,某单位并未购买纸张等办公用品,但从社会上购买了假发票,并以办公用品的名义报账,以套取资金。
(二)发票是真的,但内容是假的。是指真票虚开或假开,发票是真的,但报销的事项与实际的经济业务不符。如单位购买的是礼品或生活用品但在发票上开具的名目是办公用品,或者以餐饮服务业发票报销招待费,实际并未支付资金,目的是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用以滥发钱物、请客送礼,甚至贪污公款。
(三)发票是假的,但内容是真的。这是指经济活动内容真实,但出具或使用的发票虚假。如以运费发票替代租赁发票,一些设备出租方提供运输发票代替租赁发票给承租方,但运输发票中车号、始发站、到货站都与事实不符。主要是为了少缴2%的营业税;又如工程建设中材料供应商确实向工程建设单位销售了建筑材料,但为了偷逃增值税而提供虚假的发票。
(四)不规范发票。不规范发票是指以内部票据代替发票,甚至是使用白条代替发票。如某施工企业发生的大量机械设备租赁费仅以工程结算单入账,而没有租赁发票,造成设备出租方偷逃大量税款;又如,施工单位在偏远地区或农村施工,发生的一些青苗补偿费、道路补偿费或协调费,对方未提供合规票据甚至不提供收款票据,便以白条入账。
三、假发票产生的原因
(一)非法牟利。出售私自印制的假发票特别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投入低、获利高,一些人铤而走险,以身试法,非法制售假发票现象非常严重。
(二)逃避缴纳税款。有的企业利用假发票将招待费、奖金等转换成会议费、公杂费等,达到多抵税、少交税的目的。有的企业利用假发票将补贴、奖励等个人收入费用化,以帮助员工逃避个人所得税。有的民营企业,私自购买并开具假发票以偷逃税款。
(三)贪污腐败。有的企业利用假发票套取现金私设小金库,然后用于协调关系、请客送礼、滥发钱物等违规支出。个别不法分子利用单位管理漏洞或手中的权利,以发票报销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
(四)平衡预算。行政事业单位每年都有各项费用预算指标,财政部门规定,年底未用完的经费要收回。单位实际中有的费用超支,有的费用结余,便利用假发票将超支的费用项目转列到结余的费用项目上,或者将资金套出留待以后年度使用。
(五)内部控制不严。一方面,单位内部管理不严,内部控制存在漏洞,缺乏必要的发票审核程序;另一方面,财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不强,审核票据的真伪不细心甚至不审核,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四、审计中查处假发票的方法
(一)了解和熟悉发票的种类。
我国发票的种类繁多,主要是按行业特点和纳税人的生产经营项目分类,每种发票都有特定的使用范围。主要有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类,其中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审计人员平时应多积累这方面的知识,在实践中才具备鉴别假发票的敏感性。
(二)锁定假发票产生的重点领域。
1、根据购买商品种类确定发票类型并发现假发票。
根据购买的商品种类确定大致的发票类型。如企业销售钢材、水泥,一般应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出现购买单位以普通商业发票入账,则需要引起关注,一方面要查询普通商业发票的真伪,另一方面则需审核开票单位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追查开票单位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原因。
2、根据业务性质发现假发票。
现实中,部分单位以会议费、咨询费、宣传费以及办公用品等名义套取资金,审计中需对发票内容为此类业务的予以高度关注。一方面通过查询此类发票的真伪锁定发现疑点并锁定重点审计对象,另一方面可以查询开票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等信息发现线索。
3、关注税务代开发票。
一般而言,企事业单位注册登记时均应办理纳税登记,在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就是说,正常情况下,单位应该是发票的开具人。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主要适用以下情形:一是个人或其他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临时取得收入,二是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超范围经营申请代开发票,三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给一般纳税人时申请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中若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纳税人为企事业单位,则需要引起重视。
4、根据发票种类确定发票使用领域并从中发现假发票。
我国发票分为国税发票和地税发票,地税发票由各级税务机关印制。其中,地税发票种类较多,更换较为频繁。例如北京市曾印制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主要用途为企事业单位在有资金往来时开具,实践中若发现该发票作为购买商品、劳务结算使用,且在该发票作废后仍在使用的情况,需引起高度重视并追查其真伪。
(三)运用多种技术手段查询。
目前,税务机关为了杜绝假发票的使用,在全国范围内提供了多种发票查询方式,主要有网络查询、电话查询、短信查询等。
1、运用网络查询。
目前,全国所有国税、地税税务机关均在网上开通了查询发票的功能,可以在各级税务网站上找到查询发票的入口,根据发票的类型输入相应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以及验证码等相关信息后查询。受到查询信息系统的制约,网络查询一般只提供近年来(约3年左右,各地不同)发票查询,超过此年限的发票无法查询。
2、运用电话查询。
与网络查询功能相比,电话查询更为全面,可以通过拨打当地12366纳税热线,向税务机关咨询。同时,电话查询的时间范围也比网络查询更长。
3、到税务机关查询。
前两种方法只能作为发现假发票的线索,不能作为审计证据使用,在审计实际工作中,如通过上述两种方法发现了假发票,还需要到作为发票管理的税务部门进行确认,证据才具有法律效力。
(四)深入追查业务真实性和资金用途流向。
发现假发票只是发现了问题的表象,实质是假发票背后的业务实质和资金用途及流向。如果仅发现假发票而不继续追查,不仅不能发现重大问题线索,还可能留下巨大的审计风险。发现假发票后应主要审查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关注业务的真实性,业务是否真实发生,业务是否有必要发生等。二是关注资金支付的真实性。资金是否支付,资金支付方式是否可疑,资金支付对象是否存在问题以及资金支付后的流向和用途等。三是关注因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造成国家税款流失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