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公司的资产业务是其最重要的核心业务,它标志着财务公司自身的发展规模。
财务公司筹集资金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运用这些资金为企业集团服务,因此,它也体现着对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的作用和影响。财务公司主要有以下具体资产业务:
1.贷款业务。贷款业务是财务公司最主要的资产业务,贷款利息收入也是财务公司全部收入中最主要的部分。贷款对象应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单位,主要是股东单位,不对任何个人发放贷款。
2.投资业务。财务公司的投资业务是运用资金的一项重要业务。投资的目的和好处,主要是分散资金投放风险,提高安全性,增加资产的流动性和提高资金运用的效益性。其资金来源主要是资本金及其他所有者权益范围内的资金。投资业务一般分为直接投资和间接投资两类。
3.票据贴现业务。票据贴现是财务公司新开展的为企业集团及其成员单位搞好服务的一项金融业务。票据贴现分为转贴现和再贴现两种。
4.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的种类有多种形式,在企业集团内部主要是融资租赁。财务公司投入的资金,通过租赁期内陆续收取租金的形式逐步收回,租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的成本、资金利息和手续费3部分。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第一,吸收成员单位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
第二,发行财务公司债券;
第三,同业拆借;
第四,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凭;
第五,办理集团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凭;
第六,办理成员单位商业汇票的承兑及贴现;
第七,办理成员单位的委托贷款及投资;
第八,有价证券、金融机构股权及成员单位股权投资;
第九,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
第十,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其他咨询代理业务;
第十一,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第十二,境外外汇借款;
第十三,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另外,企业集团规模较大、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经济往来密切、且结算业务量较大的财务公司,需办理成员单位之间内部转账结算业务的,应另行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此可见,财务公司经营的金融业务,大体分为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3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