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以旧换新要怎样做账务处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旧设备原价
借:固定资产-新设备;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金额)
固定资产清理(抵款部分),最后将“固定资产清理”余额转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政策依据:
抵价旧商品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处理旧固定资产属于企业销售已使用过的同定资产,会计上按照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因此,如果企业处理的固定资产是在2009年以前购人的,按转让价的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2009年以后购入的,一般纳税人按转让价17%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增值税会计学堂整理的。
案例:
公司一台机器设备原价3350元,已提折旧689。52元,现作价1600元与原供应商更换价值4600元的设备一台,现金补差额3000元,是不是如下做账:
1、处理旧资产
借:累计折旧 689.52-营业外支出 2660.48;贷:固定资产 3350
2、新购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4600;贷:现金 4600
设备以旧换新账务处理,说白了这设备依旧换新就是折旧抵扣的意思,本文政策依据中获得明白,所以账务处理中两个阶段缺一不可,就是旧设备的处理,和新设备的购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