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从业资格调转应当遵循以人为本、证随人走的原则,持证人员申请调转时,应填写调转登记表,并向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调转申请。
问题:会计从业证与初级会计职称报名地不在同一个地区可以报考吗?
回答:可以报考。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管理,跨省市网上报名的考生,应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才能参加当地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即:只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到报考当地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省内调转(以泰州市调到南京市为例):
(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调转”,阅读《调转办理须知》,点击“登录”,填写调转信息并提交(首先须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及到期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持证人员携带调入单位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2、调出(以江苏省调到外省为例):
(1)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调转”,阅读《调转办理须知》,点击“登录”,填写调转信息并提交(首先须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及到期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系统自动生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
会计人员在选择调入地时,请注意深圳、厦门、大连、青岛、宁波5个地区为单列市(即不在原省内行政区划内列示,如“广东”省下面不包含“深圳市”)。
(2)持证人员持打印的《调转登记表》(3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调入地的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原所属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出,并在3个月内办理调入;
3、调入(以外省调入江苏省为例)
(1)在3个月内访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调转”、登录选择调入地;
(2)持证人员持《调转登记表》(2份)、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在省内调入地单位证明(或户籍证明、居住证明)到调入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注意:省内调转只需在网上申请后直接到转入地审核即可(无需在转出地办理转出手续)。
外省转入需在外省办理调转后登陆江苏省会计从业网服务大厅选择所属调入地行政区划后才能去现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