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处理

2017-05-27 09:55 来源:网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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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指由于固定资产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应当将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2007年12月31日,丁公司的某生产线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经计算,该机器的可收回金额合计为1230000元,账面价值为1400000元,以前年度未对该生产线计提过减值准备。

由于该生产线的可收回金额为1230000元,账面价值为1400000元,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应按两者之间的差额170000(1400000—1230000)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丁公司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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