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进项税是否抵扣销项税呢?
答:小编认为,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的。但要注意时间180天其他的进货发票既可以等到下个月再认证,多出销项税额部分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抵扣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86号)文相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经税务机关认证后,应借记相关成本费用或资产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值得一提的,根据规定取得不得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先认证抵扣再作进项税额转出。
看完了会计学堂的上述分析,相信您这下应该清楚了:增值税发票认证后进项税是可以抵扣销项税呢的。同时小白给您带来的上述账务处理,希望您可以记住。